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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药作为填充物的手炮威力要比二号强百分之十……‘蜥蜴’号手炮出现一次炸膛,枪膛弧度有问题……” 在军事设计部部长与化学家罗杰斯两兄弟面对血肉横飞的战场如获至宝,疯狂做着各种记录的时候,国王同样在审视整个战场。 永恒骑士团不愧是圣廷的精锐骑士团,他们迅速地用战马和同伴的尸体为自己砌起了一道临时的防护墙。加上盾牌的抵挡,现阶段还未彻底改善完毕的手炮威力明显开始下降。 对于这个结果,国王心中有数。 现阶段的手炮还不足以在战场上造成真正恐怖的杀伤。甚至,如果不是山谷太过狭窄,前后退路已经被国王先行截断,永恒骑士团人数众多被迫聚集在一起,成为了天然的就算是瞎子也能够命中的靶子,那么手炮的命中率将下降五成以上。 除非再经过更长久的研究,等到手炮正式转化为更便于使用的枪支,否则眼下这个时代的手炮单件兵器的杀伤值其实还是低于弓箭。[2]然而哪怕是最原始的热武器,也具有冷兵器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 弓箭在命中敌人之后,除非能够像科雅射手那样,每一箭都直取敌人的咽喉要害,使之当场毙命,否则总要些时间才能够引发令人衰竭的内出血。然而由铁与铅制成的子弹在接近音速的情况下击中骑兵,不仅能够穿透坚硬的板甲,还能将金属甲胄击碎,甲胄的碎片在人体会形成新的参差不齐的伤口,使骑士在瞬间丧失行动力。[3] 看着手炮对永恒骑士团的杀伤力逐渐下降,国王下达了第二个命令: “开炮。” 已经接受过整整一个月训练的炮手站在一门由青铜铸成的大口径火炮前,这是他们这次急行军中唯一携带的物资。现在,是这一门被军事设计部部长命名为“血蔷薇”的青铜大炮在战场上展现威力的时候了。 本该像投石机一样用于攻城的“血蔷薇”被国王用在了这一场山谷伏击战中。 随着导火绳烧尽,青铜炮膛之内的火药被引燃,所有人的耳边响起了撼动山林的炮声,“血蔷薇”就像是一只古老的凶兽,而这一只凶兽在今天踏上世界的舞台,它对着过去的旧时代发出了第一声满怀战意的咆哮——仿佛整个山林在那一瞬间跟着颤动,树叶簌簌而下,飞鸟散尽,人肝胆皆寒。 青铜炮口喷出耀眼的、夺目的火焰,军事设计部和火药研究部的那群疯子们联手研究出来的重型炮弹拖着火光与硝烟砸进了永恒骑士团聚成的防御圈。 举着铁盾的永恒骑士们甚至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们的耳朵在炮声响起的那一瞬间嗡嗡作响,头晕脑胀。 他们几乎是下意识地寻觅着这古兽咆哮的声音来源,而在他们抬头的那一刻,他们看到了拖着火焰尾巴朝自己砸落的“流星”。 “血蔷薇”在砸进骑士团人群正中心的瞬间爆炸。 尘埃、铁甲碎片、血、人的残肢…… 所有这些东西被高高抛起,仿佛山谷中绽放出了一朵朵妖冶血腥的蔷薇。 能够炸穿厚种的城墙的炮弹落在人群里会产生怎样的杀伤力? 这个问题塔里以前不知道答案,但是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知道了。 那是犹如人间地狱一般的恐怖屠杀。 由血肉之躯构成的城墙在这一刻被毫不留情地撕碎,炮弹在人群正中间爆炸,整个防御阵营在瞬间化为乌有。炮弹落下的地方,土地变成了血色,原先站在那里的人已经化为了零碎的尸体,大地瓢泼血墨。 如果说之前的手炮还只是让他们感到恐惧,那么“血蔷薇”在人群中绽放,则是彻底摧毁永恒骑士团的认知和理智。 他们甚至不知道眼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引以为豪的勇气和武力在此时变得一文不值。他们觉得这是圣主对他们的惩戒! 这些能够放火烧毁一座座异端乡村城镇的骑士们再也无法维持防御的阵型,他们要么疯了一般地四下溃散,要么扔掉了手中的刀剑,跪倒在地,高声投降。 莫尔看向国王。 铁炮本身和炮弹都十分沉重,他们这一次驰援约林郡无法携带更多,刚刚那几枚其实就是他们这次携带的所有“夜蔷薇”炮弹。除此之外,在永恒骑士团不像刚刚那样聚集在一起,开始四散而逃之后,手炮的瞄准度也成为了一个问题。 太阳从地平面上升起。 阳光掠过树林,落进鲜血与尘埃混杂的山谷。 面对永恒骑士团的溃逃和投降,国王抽出了腰间的剑,向下一指。 早早堵上战马耳朵的罗格朗骑兵从山谷两侧出现,在刺目的阳光下,他们包围了伤亡惨重的永恒骑士团。不论是无心再战的溃逃者,还是放下刀剑的投降者,都迎上了杀气腾腾的骑兵与冰冷的刀锋。 战马踏踏而过,刀剑起落。 这就是国王的回答: ——罗格朗拒绝接受永恒骑士团的投降。 以牙还牙。 血债血偿。 作者有话要说: [1]关于中世纪早期大炮和火枪的使用,在地狱军事工业部门时有做解释,可以前翻查找。 [2]美国学者杜普伊计算出了不同时代兵器杀伤力的理论指数,火绳枪和滑膛枪的数值分别为10和19,远低于十字弓和长弓的33和36。火枪技术的性能决定了它在战场上的射击目标不是个体,而是对密集群体进行扫射。 [3]张扬. 中世纪晚期欧洲火药武器发展初探[J].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S1):185-190. 第156章 抉择 “爆炸冲击范围比我们在地狱中实验的要小一些, 影响因素……地形,地狱与人间的气候不同……” 莫尔脸上有些抽搐地看着劳尔先生和罗杰斯两兄弟面不改色地踩着遍地的断臂残肢, 在一堆血泥中翻找着炮弹碎片。他自誉自己也算是英勇无畏, 但眼下山谷中的情景却实打实地让他觉得脊背发凉。 整整四千名永恒骑士全部死在这里,短短的一段山谷堆满了尸体,鲜血能够淌过人的脚踝。而且这些尸体还和以往的战争完全不一样, 中间被“血蔷薇”炮轰的地方,几乎寻找不到一具完好的尸体,肉渣和骨头混在一起,人的眼珠脑浆飞溅得到处都是。 这一战胜利了,看着眼下的山谷, 莫尔隐约产生了一种感觉: 今天的这一战,仿佛预告着一个古老时代走向了末声, 一个全新令人陌生的时代已经在迷雾中展露身躯。 洪流汹涌。 “喂!莫尔!过来帮忙把这匹死马拖走一下!” 行军过程中和莫尔逐渐熟悉的劳尔部长站在爆炸坑附近, 踩在淹没脚踝的血泥里,一边伸手奋力拖着半匹马的尸体,一边扯着嗓门喊道。 莫尔微微抽了抽嘴角,淌着血走过去帮忙。 在他帮劳尔将战马拖开之后, 劳尔忽然弯下腰,伸手在战马血淋淋的腹中掏起东西:“啊哈!找到了!血蔷薇的爆炸碎片!” 他抽出手, 一长串肠子挂在他手背上, 他兴奋地展示给莫尔看。 “看!是块大家伙!” 莫尔猛地转过头去,忍住了痛揍这个疯子一顿的想法、 再说一遍! 莫尔脸上的肌肉抽搐着。 ——他讨厌和这群神经病待在一起! ……………… 正午时分,国王率领着取得了一场胜利的先锋军穿过了平原, 抵达约林郡。 约林郡原本为普利塔尼伯爵的领地,在普利塔尼伯爵反叛身死之后,国王任命了新的郡长。王军赶到,这段时间面对逼近的圣地神圣军倍感压力的郡长松了口气,吊桥很快地放了下来,带着一身血腥气的骑士们进入约林郡。 永恒骑士团覆灭的消息在早上就通报到约林郡了。 国王与他的军队开进约林郡的时候,得到了人们热情的欢迎。在这种时候,没有什么比一场胜利更能安定人心了,“天佑罗格朗”“天佑国王”的欢呼传遍整个约林郡。 在酒馆中,人们聚集在有幸见到国王骑着骏马经过长街的人身边,听他绘声绘色地描述阳光照在国王的头发上,陛下的王冠是如何灼灼生辉,他面容之俊美甚至远胜天使,他翻身下马时动作又是如何地优雅高贵…… 总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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