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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跟你说我们历史老师她可烦了,整天在课堂上炫耀她家小孩成绩有多好,她家小孩多乖巧听话,听得我们耳朵都起泡了。后来忍无可忍,李葵就开始努力学习,下一次考试就把年级第一的位子给他抢走了,你都不知道我们心里有多爽,哈哈哈哈!” 方知晓笑得十分狂放。 好吧,周方华也跟着笑,原来考年级第一是因为这么个契机。 但她好羡慕啊——这种说考第一就能考第一的毅力和天赋。 作为同桌,周方华再清楚不过了,李葵一不是那种死读书的类型,她经常趴在窗子上看外面的风景,发呆,看大量的课外书,在晚自习时写很长很长的周记。但周方华也知道,她听课是真的有效率,她课前预习和课后巩固从不落下,她从不机械刷题,而是习惯于推导和总结,她也从不拖延,说要做完的事就一定会做完。 周方华觉得,老天好像把一个学霸的模板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只要照做,就会成为下一个“李葵一”,但她偏偏无从下手,甚至因此变得有些焦虑。 她想成为她,却又怕“画虎不成反类犬”,连自己也丢了。 该怎么办呢? 这真是个好难的课题。 周六那个不上晚自习的晚上,方知晓再次提出去李葵一家睡觉。李葵一答应了,贺游原送她的那束花儿已经凋零,被她悄悄地给处理了。她不忍把它们扔在垃圾桶里,便把那些惨败的花枝子放在小区绿化带的灌木层里,等它腐烂化泥。 方知晓贼心不死,说:“我又搞到了一部《色|戒》,高清的,而且我点开看了,是158分钟的。” 于是两颗脑袋又凑在了一起,耳朵里塞上同一副耳机。 “王佳芝好美啊。”方知晓感叹。 李葵一点头。 看到王佳芝为了让刺杀计划完美无缺,要跟那群学生中唯一一个有性经验的男人发生关系时,方知晓愤怒地把耳机一扯,大叫:“我不看了!凭什么?值得王佳芝这样付出吗?所有人都在算计她,还有邝裕民那个狗男人在干什么,他到底喜不喜欢王佳芝啊?” 气哄哄地把所有人都骂了一遍,方知晓又忍着脾气,继续看了下去。 但这部电影不是她们常看的偶像剧,没有人挺身而出来拯救这即将崩坏的一切,她们眼睁睁地看着,王佳芝最后还是和那个男人发生了关系,痛苦的,机械的,最后又归于麻木的。 两个女孩子第一次直面这样的场景。 在她们以往看过的小说和电视剧中,这件事应该是美好的,愉悦的,被描述得天花乱坠的。 然而此时此刻,强烈的窒息感却扑面而来。 两个人嘴巴一撇,呜呜呜地哭了。 Chap.45 · “初读完张爱玲的《色, 戒》,我认为易先生是不爱王佳芝的,如果爱, 怎么会杀了她后还沾沾自喜,面带三分春色?张爱玲自己也说,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 最终极的占有。 “所以, 当我看电影《色|戒》时,我惊异于自己竟然从这段关系中捕捉到了爱情的影子。李安导演太柔软,在影片最后,他让易先生来到王佳芝住过的房间,摩挲着床单,隐隐潸然。那一刻, 我的心与那爿珠宝店里的王佳芝一样轰然一声, 我想, 他是真爱她的。 “我不知道影片中易先生的“爱”是李安导演无中生有, 还是我在读小说时错过了什么,才没能看到爱情的痕迹,所以我翻出那本“张爱玲全集”, 将《色, 戒》又读了一遍。 “在这篇篇幅不长的小说中,“戏”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女主角王佳芝就是个戏疯子。在舞台上,她是当家花旦, 顾盼间光艳照人, 下了台,大家都散了, 只有她还不肯回去,有种众人皆醒我独醉的沉酣。她做特工,也是为了过戏瘾,甚至浴在舞台照明的余晖里,她觉得连梁闰生都不十分讨厌了,为了演好这场戏,她心甘情愿地下定牺牲身体的决心,最后戏演到痴绝处,如庄周梦蝶,真假难分。 “用生命去编排一场大戏,是张爱玲笔下常见的叙事路径,如在小说《霸王别姬》中,虞姬将刀刺入胸膛,说了一句:’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稍。‘壮烈而漂亮的收场,是戏剧中最隽永的部分。《色,戒》也是一样,只不过,在这篇小说里,将这场戏推向高潮的,不是王佳芝,而是易先生。 “易先生身边从不缺少女人,陪欢场女子买东西,他是老手了,不过在他看来,这些都要归功于他的权势。和王佳芝也是如此,从香港辗转到上海,虽是一场瑰丽的奇遇,但也不过是逢场作戏。一切的转折在于,王佳芝在那个生死时刻,于珠宝店内放走了他。他回到家中,心惊肉跳的同时又觉得诧异,他想王佳芝一定是真爱他的,不然她不会为了救他而放弃这场布置了两年的刺杀计划。他因此喜不自胜——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他也溺在这场戏里,无法自拔了啊! “那么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她爱他,所以他要杀了她。对于易先生这种极度自怜自恋的人来说,杀了她,才是完完全全地占有她。他也不怕王佳芝会恨他,因为他觉得,无毒不丈夫,若他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她死了,死在了她爱他的那个时刻,于是刹那间的爱情得以永恒。终于,她成为了他的伥鬼,她和她的爱情便永远地追随他、依附他。 “爱情停在最辉煌的时刻,是这场戏,最好的收稍。” 李葵一放下笔,揉揉眉心。书桌上只有一盏台灯幽幽亮着,旁边的小床上,方知晓睡得正香,胸口随着呼吸一起一伏。 不知道是不是看电影的时候哭多了,她的眼睛十分干涩。然而她却没有睡意,她想继续动笔,却写不下去了,所以她草草地落了日期,未曾结尾的周记戛然而止。 她靠在椅背上,发呆似的想了许久。 过了半晌,她又提笔: “以上,仅作对小说《色,戒》的一种读法。 “在影片《色|戒》中,或许是太过昭然,易先生的爱意少了几分变态与阴邪,倒显得动人起来。尤其是,电影里的王佳芝有了更明确的身份背景:她被父亲抛弃、在战乱中辗转逃亡、在香港的学校里寄人篱下……一个孤寂伶仃的女学生,只有在舞台上成为女主角,才能得到欣赏、尊重,和爱。她从未得到过这些,不由得贪恋,或许也因如此,在后来以’美人计‘设下的戏局中,易先生的爱成为了最浓墨重彩、弥足珍贵的一部分。 “爱总是动人的,被爱总是窝心的,无论在小说中还是在电影中,当我从中窥探到爱情的影迹时,我都为王佳芝呼出一口气,觉得她即便死去,似乎也无遗憾了。可这种想法又使我不寒而栗,从文艺作品里跳出来,我便觉得自己狭隘,仿佛人终其一生,不过是完成被爱的课题。 “我提醒自己,要与文艺作品保持距离,这些动辄倾覆一座城池的爱情只是镜花水月,回归现实,爱情不过是肉体凡胎、饮食男女。可哪那么容易呢?乱花已迷人眼,当我幻想起爱情,它仍旧亮烈,一招一式皆刻骨铭心。” 李葵一又放下了笔。 已经凌晨五点了,透过窗帘的缝隙,能看见黑漆漆的一线天幕。她盯着看了一会儿,忽然觉得内心很平静。视线回到周记上来,她又陷入沉思,不知道可不可以把它交给刘心照。 刘心照会不会想,你一个十五岁的学生,不把心思用在学习上,整天思考爱不爱的干什么? 她会不会又想,你一个十五岁的学生,为什么要看《色|戒》这种电影?真是不乖。 李葵一本能地觉得,刘心照不会这样,与其说她信任她,不如说她渴望她能信任她。 就先如此吧,她合上周记本。 不知怎么的,她还是没有睡意,于是她回到床上,半靠着,从床头堆起的一大摞书中随意摸出一本,是王安忆的《长恨歌》。这本书她已经读过,只是现在闲得无聊,打发打发时间也好。打开第一页,三行字跃入眼帘: 2010年3月15日 购于博雅书城 苏见林 李葵一这才想起,这本书还是苏见林落在这儿的。她跟他说了后,他说不要了,她便把书留了下来,这也成为了她读过的王安忆的第一本书。 后来她也跟他一样,买过书后,总要在扉页写上购买的日期和地点。 翻开,里面还有她之前做过的笔记。这跟她上课做笔记是一样的,她不爱用笔记本,通常是在书本上勾勾画画,有时在旁边写上一点感悟。现在再来看这些有感而发的东西,只觉得幼稚得好笑,甚至字迹也不怎么漂亮。 就这样翻阅着,回忆着,直到天明。 方知晓一觉睡到了十点多。因为昨晚哭过,所以她一睁眼,双眼皮儿变成了三眼皮儿,有点滑稽,李葵一看了忍不住笑起来。方知晓还以为有眼屎,赶紧揉搓了几下,问:“还有没?还有没?” 洗漱完,方知晓从书包里掏出一本新买的娱乐杂志,两个人凑在一起看明星八卦。看了没一会儿,卧室门被人轻轻推开一条小缝儿,两人抬头看过去,是李葵一的弟弟,正扶着门框小心翼翼地往里面看。 李葵一的弟弟叫李茁一。六年前,李葵一第一次知道弟弟的名字时,兴奋极了,因为这个名字很明显是比对着她的名字取的,这给她一种家庭的归属感。彼时她如王佳芝一样,心想:他们是真爱我的。 她跟弟弟不怎么熟。许曼华对弟弟的事总是亲力亲为,李葵一也几乎不会主动搭理弟弟,可能是她太幼稚吧,也可能是她太小气,她看着弟弟身上的那些不曾属于她的宠爱,做不到毫无芥蒂。 贺游原给的那盒巧克力她也没给弟弟吃,在抽屉里收着呢,还好现在天气冷,它们不会融化。 方知晓抬眼看到李茁一后,像是做鬼脸似的,用牙呲他。她对这个弟弟自然也没什么好感,在她看来,这个小小的男孩子并不无辜,就是因为他,李葵一以前才受了那么多委屈。 不想,李茁一看到方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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