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山来,身板好得不一般啊。 “你们在干什么?” 老村长愤怒地看着我们,身后村民们各自举着家伙,仿佛斜刺里杀出来的绿林好汉。 猥琐男和干物女缩到最后,只有我挺着胸膛强打精神,不敢在颜色面前显得胆怯。心里却是怕得要命,唯恐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这些人会不会把我们杀了,埋在荒山野岭,成为古寺中的孤魂野鬼? 我战战兢兢地回答:“对不起,我们在进行考古发掘。” “你们在找观音堂?”老爷子仰天长叹,“原来的观音堂早就被拆了,这栋房子是50年代新造的。” 颜色大胆地站出来:“那么旧的观音堂在哪里?” “就在这附近,但我不会告诉你们的!” 老头子义正词严,谁也不敢再追问下去,难道要告诉他我们是来挖宝的?要是被村民们知道,恐怕要被痛打一顿?就算挖出宝贝,也会被这些家伙抢走,弄不好还会引来杀身之祸。 “你们这些混蛋,居然还想利用我的孙女,今天她问起观音堂,立刻引起我的警觉,带人上山察看,果然发现了你们。” “对不起,可是——” “别说了!”村长打断了颜色的解释,“舍利寺是天苍山的圣地,我们村民世代保护古寺。传说这里有李后主的宝藏,以前常有探宝者上山来,但所有进入这里的强盗,全都离奇死亡了——这些可怕事件,每隔几年就会发生一次!” 大家的面色都变了,这么说来昨晚能活下来,也算是前世积德的庇佑? 村长厉声道:“你们都必须下山!否则发生任何意外,本村概不负责!” 看来没法使村长改变念头了,如果继续嘴硬的话,后面那些村民的锄头钉耙,可就会招呼到我们头上了。 颜色只能先示弱一下:“好吧,村长,我同意你的要求。不过,你看我们都千辛万苦上山了,就这么匆匆下山去了,多可惜啊!再给我们一个晚上,保证不会破坏寺庙,明天就会下山离开,好吗?” 六、寻春须是先春早,看花莫待花枝老。 入夜。 每个人都忐忑不安,围绕篝火四周,气氛如同最后的晚餐。教授仔细检查了观音堂,找不到任何古物的踪迹。附近一些大殿,确实是南唐建筑,但什么都没发现,恐怕早已被洗劫一空。 干物女看着凄凉的月亮,忍不住低头哭泣,后悔不该来到这里,让自己吃了那么多苦,还要提心吊胆地提防色狼突袭。猥琐男更是怨天怨地,背了把铁铲,到处掘地三尺,奢望找到宝贝。 颜色痴痴地坐在台阶上,不想和其他人纠缠,我悄然坐到她身边:“你觉得还能找到宝藏吗?” “不知道。” “其实,我想感谢死去的古老头,因为他特别的遗言,让我们来到这里重逢。如果没有他的出现,没有这个传说中的宝藏,我们仍然孤独地流浪在茫茫人海。” “你孤独,我并不孤独。” 她听出我话里的暧昧,冷冷地抛出一句话。 “是啊,你有这么多读者粉丝,天下谁人不识君?你怎么会孤独呢?” “你在说反话吧!”但她也不生气,小女孩那样抱着膝盖,“你看过我的书吗?” “对不起,从来没看过。” “不屑一顾?” 我摇摇头:“常在书店看到你的书,但我总是拿起来又放下,不想勾起以前的回忆。” “以前的什么回忆?” 毕竟四年同窗一场,颜色的话让我愣了一下,难道她不在乎那段青葱岁月了?抑或完全遗忘了过去? 当年,我和她都是同学眼中的另类,这年头怎会有人喜欢古典诗词?整天热衷于诗词社团,参加活动者却寥寥无几,有时只剩下我们两个光杆司令,尴尬地面对面读诗。她念柳永的《雨霖铃》,我就背辛弃疾的《水龙吟》,一个婉约,一个豪放,最后共同感伤,我们都是生错时代的人——这个熙熙攘攘的红尘,我们的心该放在何处? 我和颜色有个共同的偶像——李后主。 这个男人一生那么丰富多彩,又那么多灾多难。他的才华超越了时代,字里行间忧郁唯美,每一次恋爱都深深投入。他是个让女人痴迷的男人,也是个让武夫鄙视的君王。他天生是个艺术家,却错误地坐上统治者的王座,被迫担起复兴宗庙的责任,面对如狼似虎的敌人,根本没有能力保卫国家。他的命运早已注定,从温柔乡堕为阶下囚,留下满腹的遗憾惆怅,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我自小与众不同,从未遇到过有相同爱好的人,颜色算是第一个。虽然那时她并不出挑,没有完全长开来,戴着眼镜梳着小辫,很少有男生会看上她。但我感觉与她心灵相通,只要是关于古典诗词,就有说不完的话题。 你们早就看出来了吧,我一直暗恋着颜色。 大学四年,暗暗为她写了数百首诗词,却没有一首给她看过,也从未向她表白。因为我的胆怯与恐惧,怕遭到拒绝与失败,更觉得配不上她——她比我聪明,比我有才华,我除了诗词身无长物,走上社会便是废人一个,而她有光明的大好前途。果然,今天我们天差地别的生活,早已经证明了当年的猜测。 四年像流水一样过去,带走无数未曾绽开的花朵,甚至连我的影子都未留下,匆匆葬身于时间大海。就像毕业时遗失了的手机,颜色也从我的生活中遗失。 感谢李后主的宝藏,让我们重新聚在一起,这件事于我而言,比得到宝藏更为重要。 此刻,我看着月光下她的眼睛,颜色已出落成比少女时代更漂亮的女子,我却越发自惭形秽,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或化为空气围绕在她四周——只要不被她看见。 “很晚了,我要回去睡觉了。” 她似乎也在想什么,却突然中断了回忆,决然地站起来。 “等一等!” 心头猛然狂跳,我看着她的眼睛。 “什么事?” 身体僵硬了十几秒,我却再一次彻底失败了:“不,没什么。” 就像许多年前那样,胆怯封闭了我的双唇,不敢说出那三个字。 “晚安。” 她裹着毯子离去,剩下我空对月光。 清晨。 我们很早就醒了,猥琐男和教授不愿放弃,继续拼命挖着宝藏,却没有任何收获。 村长的孙女梅丽也来了,她说自己冒了很大风险,翻过自家围墙逃出来的,还顺便偷走了妈妈做的早餐。 我拉着梅丽问:“小妹妹,你知道村子里有姓古的人家吗?” 既然,观音堂已不知所踪,只能从问题根源找起,吸引我们来此的遗言,末班地铁上猝死的古老头。 “我们村里人大多姓梅,以前听说也有姓古的,但现在早就没有了。” 小女孩不会说谎的,我抓着头发一筹莫展,索性说出了古老头的遗言:“天苍山——舍利寺——竹林精舍——观音堂——东窗——第四根柱子——你听说过这些话吗?” “什么?” 她瞪大眼睛,似乎有戏! 颜色又复述了一遍我的话,梅丽惊讶地回答:“我听到过!在奶奶临终的时候。” “你的奶奶?” 我晕了。 “是,这是奶奶的临终遗言——天苍山,舍利寺,竹林精舍,观音堂,东窗,第四根柱子。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们把女孩拉到一边,不想被其他人听到:“她还说了什么?” “奶奶临死之前,说完这些奇怪的话,还念了首李后主的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这让我和颜色都很惊讶,一个农村老太太竟会背诵李后主的词? 巧合的是,这首《相见欢》也是颜色最喜欢的。 梅丽看出了我们的疑惑:“奶奶出生于书香门第,我从小跟着她学会了很多诗词,李后主的词我全都背得出。” “你的奶奶一定是有故事的人吧。” 第四十四章 番外篇(四) 第四十四章 番外篇(四) 女孩果然被我套出了话:“是啊,奶奶还告诉过我一个秘密——在她年轻的时候,与村里一个姓古的少年相爱。但奶奶的家族与古家是世仇,所以奶奶家里迅速把她嫁给另一户人家,也就是我的爷爷。” “姓古的少年?” 刹那间,脑中掠过末班地铁,那个垂死留下遗言的老头。 “是,那个姓古的少年,心灰意冷地离开村子,不知去了哪里。” 但颜色还有问题:“其他人还知道这个秘密吗?比如你的爷爷?” “不,奶奶虽然有八个孙子,两个重孙子,但只有我这么一个孙女儿,她向来最疼爱我。何况我读书一直很好,她觉得我最有出息,在她临终的时候,让所有人都离开房间,把我一个人留下来,便说了那段遗言。” “你爷爷没有问你吗?” “当然问了,但奶奶临死前吩咐过,千万不要告诉爷爷,所以我瞎编了一通,就说奶奶要我好好读书,将来一定要考上大学。” “谢谢你!快点下山回家吧,否则爷爷又要找上山来了。” 送走了梅丽,我和颜色单独行动,反复揣测小女孩的话,相信她不会说谎。她奶奶的临终遗言,竟然与古老头相一致,也就是找到宝藏的密码。尤其是那首李后主的《相见欢》,必然也与舍利寺里的宝藏有关。 也许,这首词里就藏着宝藏的线索? 我们把《相见欢》抄在纸上,仔细观察每一个字,甚至把偏旁部首拆开,计算笔画数目——不,怎能用简体字来算呢?再用繁体字抄一遍重新计算,期望找到某种共同点,或是与舍利寺的联系。 整个白天在这首词上绞尽脑汁…… 黄昏。 教授、干物女、猥琐男彻底放弃,绝望地悄然下山离开舍利寺,以此来摆脱噩梦,就当从未发生过寻宝这件事一样。 我犹豫地看着颜色,她却淡淡地说:“我想再留一晚,你留去随意吧。” “我怎能让你独自留下过夜?” “好吧,晚上有人陪我说话。” 夜幕降临,我们生起篝火,两人围着红色的火焰,说起大学时代的种种趣事,无非围绕着诗词社团。 忽然,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我轻声问了一句:“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偌大的古寺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你不怕我色胆包天吗?“ 颜色不屑地打量着我:“就凭你?小样儿!” 我感觉又受到了侮辱,转身背对着她。 “对不起。” “反正,我早就习惯被人欺负了。”何必和女人怄气呢?我又回头说,“为什么?别人都已放弃,你还想留下来挖宝?” “因为一个梦。” “梦?” “今天凌晨,我梦到了一个人,他长着最俊美的面孔,大而忧郁的眼睛,白皙的皮肤透着虚弱。他有一双迷人的眼睛,左眼竟是‘重瞳子’——虹膜中有颗黑痣,让双眼更加明亮,每一个见过他的女子,都会对这个男子痴情不忘。” “一目重瞳——李后主?” “是,我梦见了他,相信他的灵魂就在这座古寺之中!我不甘心就这么离去,一定还有什么奇迹,等待着我去触摸。” “触摸奇迹?” 心想还不如触摸孤独的我呢! “就当我是发神经好了!”她低头苦笑一声,闭上眼睛,靠在残破的柱子上,“其实,我一直很孤独。” “我也是。” 正当我要低头去看她,才发觉她已瞬间睡着了,大概白天解谜太累了。她的身体微微斜着,竟靠到我的肩膀上。 同窗四年,我却从未摸过她的手。此刻我的肩膀,紧贴她的脸颊,女人温热柔软的皮肤,还有散乱的三千青丝,触摸着我的肌肤,还骚扰着我的心。额头紧张地冒出汗来,缓缓伸手绕过她后背,轻轻搂住她的另一边,又不敢把她弄醒,只能保持同一姿势。 颜色睡得真熟啊,脖子里的香味直冲鼻息,眼前的篝火熊熊燃烧,似乎烧着了我的心,迫使我低下头去,缓缓靠近她的嘴唇。 吻她?这个多年来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虽然有些不道德。 我索性闭上眼睛,不敢去多想那些旧事,只当无意中低下头。 只差一厘米! 就当彼此交换呼吸之时,她却轻声说了句梦话:“从嘉!” 从嘉! 这两个字宛如利刃,深深扎破脆弱的心脏,我立即抬起头,再也不敢有非分之想。 从嘉就是李后主,颜色心目中的另一半,必是李后主那样的男子——既是才华横溢的名士,又是俊俏的美男子,具有高雅的贵族气质。 而我不过是个平凡男子,出生于普通人家,长得也不够帅气,更没有多少能力,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对着空山上的月光,长长叹息一声,仅仅搂着她的肩膀,就已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 我搂着她坐怀不乱,平静地度过漫漫长夜。 凌晨时分,我做了一个梦。 梦到死去的古老头,他坐着末班地铁,穿越时间隧道,来到天苍山上的舍利寺,在幽暗的月光底下,对着一片废墟流泪…… 这个夜晚,我确信,老头已魂归古寺。 七、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清晨,六点十五分。 我记得这个时间,在惊天动地的巨响中醒来,被烟尘与瓦砾覆盖。身下台阶破碎开裂,整个人完全坠入地下,就像野兽掉进猎人的陷阱,身上压着千钧重量。 鼻息间充满尘土碎屑,仿佛回到初生母体,后背火辣辣地痛,腥热的血从头顶流下,渐渐模糊了双眼。大腿被一块重物压住,疼得我几乎咬碎自己的牙齿,估计是粉碎性骨折。总之我已动弹不得,完全被埋在砖瓦废墟之下。只有身前一块狭窄空隙,虽然不到半个平方米,起码还可移动双手,却完全挪不动头顶的巨石。 挣扎着掏出手机,现在是六点十五分,地震发生的时间。 在我大喊救命之前,先向四周摸索了一下,颜色到底在哪里? 她不在我的身边——也许埋得更深,也许已侥幸脱险。 “颜色!” 还是绝望地大喊一声,声音闷在废墟之中,只在我的耳边嗡嗡作响。 鼻子里全是灰尘,大腿已被压得麻木,鲜血流满整张脸,嘴里充盈咸腥之气,眼前小小的空间,似乎即将耗尽氧气。 我想我快要死了。 不管颜色是否还活着,不管有没有生还希望,我不想等到自己死去,还没有勇气说出这句话—— “颜色,我爱你!” 喊完就被灰尘呛得喘不过气,心里却一阵畅快淋漓,终于坦白了这个秘密,即便她完全听不到。 忽然,我恨我自己。 不是恨自己为何来此,没找到宝藏反送了性命,而是恨为何在五年前,没有勇气说出这句话?即便只是得到一句嘲笑或白眼,至少不必痴想那么多年,也不必在地下后悔莫及。 突然,头顶落下一片沙土,接着是某种的奇怪声音。我闭上眼睛嘴巴,鼻子几乎被尘土堵住,直至感到一线亮光。 终于听到颜色的声响,声嘶力竭地叫着我的名字:“你还活着吗!” “颜色!我在这里!” 但她挖开的缝隙太小,就连一只手都伸不进来,只够呼吸到一些新鲜空气。 “地震了!你没有受伤吧?” 我明明是骨折了,却不想让她太担心:“你怎么样?” “我没事啊!旁边的房子都倒了,你被完全压在地下,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 “你没事就好。” 她浇了许多矿泉水下来,我张大嘴巴喝下几口,其余都洗了我的脸。 颜色颤抖着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我救了你?” “发生地震的时候,你用力把我推到空地上,你自己却没来得及逃出来。” “真的吗?” 刚才舍生忘死救了颜色?我都忘记了,大概脑子被压坏了。 “该死!我找不到铁铲,一定也被压到了地下。” 她似乎在用手指挖掘,但我头顶的石块太大,没有工具根本没法移动。 我怜香惜玉地喊道:“哎,别把手指挖坏了。” “混蛋!你管我什么事!我必须要把你救出来。” “我大概快死了,山上还很危险,你快点下山去吧。” “你放屁!”颜色又对我大骂一顿,却似乎抽泣了,我闻到她眼泪的气味,“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许多年前,在大学诗词社团里,我曾经暗暗喜欢过你。” “什么?”短暂的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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