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她在陌生的街道从中午一直待到傍晚,天色将暗,路灯次第亮起。 小镇不怎么繁华,来往行人不多。两边的商铺萧索又冷清,门口站着几个人,有大腹便便的餐厅老板、一头黄毛的网瘾少年、穿着俭省的酒吧女服务生。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股老旧的、苍茫的气质,是被这个小镇滋养出来的。 只有一个人不同。 那个人是一家汽车修理店的员工,应该是员工,他身上穿着沾满了灰土和油污的黑色汽修服套装,一个下午的时间都在修理一辆看起来比这个小镇还要陈旧的越野车。戴了白色的手套,手套上全是油污,脸上也不小心蹭到了些。 可即使这样,他身上都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这股气质把他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让他跟小镇里那些面目平凡的人有了最本质上的区别。 林书璞时不时就会看他一眼。 他躺在汽车底下,拿着扳手在拧螺丝。这份工作很辛苦,他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刚成年的样子,可他的手法娴熟得像个老员工。 越野车主人在旁边跟他搭话,问这辆车到底还能不能修好。他说他只能尽力试试。 越野车主人给他烟,他没接。那时候是初夏时节,天气热起来,店里没空调,他额上出满了汗,微微浸湿了额发。 一下午时间过去,他都围绕在那辆破车旁边。临傍晚时还真的弄出了点儿响动,车子能发动了。 林书璞继续看他。 即使他灰头土脸,满身油污,也依旧俊朗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林书璞那年只有十岁,但她已经知道了俊朗这个词要怎么用,用在什么样的人身上。 十八岁的少年把修理工具放在一边,抬起胳膊随意抹了把脸上的汗,转身进了店里。 再出来的时候,他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人看起来格外清爽。头发也刚洗过,吹得半干,额发蓬松地搭着,让他看起来有股浓重的少年感。 与这个小镇格格不入的高贵气质更突出了。 他朝林书璞走过来,停在她身边,开口跟她说了第一句话:“小妹妹,你怎么不回家?” 林书璞低着头。她在这边坐了一整个下午,被太阳晒得都发蔫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说她不敢回家,回家以后会被妈妈打。这样子说的话,他会不会觉得她很可怜? 她不想让自己被同情。 “跟这儿坐一下午了。”少年屈膝在她身边半跪下来,问:“饿不饿?” 很饿,她的肚子都叫好几声了。 林书璞抬起头,如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一样看着他,轻轻点了点头。 少年朝马路对面的一家小餐馆指了指:“那有吃的,哥哥请你去吃顿饭,你看行吗?” 他应该是担心自己会被当成拐卖小孩的人贩子,所以保持着一个合适的距离在跟她交流,询问她的意见。 林书璞从小在学校就被灌输了“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走”,“不能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一系列的防拐常识,对人有戒备心。面前的男生个子很高,年纪也步入了成年人的范畴,可是莫名地,林书璞在面对他时,会无条件地信任他。 她跟着他去了那家小小的餐馆。 是家炒河粉店,店里人不多,基本全是这个小镇上的居民。 没几分钟,老板炒好了两碗河粉端过来。 男生从筷筒里抽出一双一次性筷子,掰开,放到林书璞面前的碗上。 林书璞中午没吃饭,饿得不行,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男生在她对面坐着,拿热水先把杯子烫了下,给她倒了杯温的递过去。 店老板的手艺很好,河粉炒得很香。之前她没吃过这种东西,以为全世界的河粉都是这么好吃。后来离开小镇,她才明白只有这家店的河粉味道是好的。 她胃口不大,即使饿坏了也没吃下去多少,才半碗就饱了。 男生问她:“还想不想吃别的?” 她摇摇头。 男生说:“那能不能告诉哥哥你家在哪儿,我把你送回去。” 林书璞还是摇头:“我不回去。” “为什么?” 她脸上有了本不该属于十岁孩子的沉默和阴郁。男生就没再问,他说:“可你还太小,不管怎么样总得回家。” 林书璞的眼睛缓慢地眨了下。她那年还是个小孩子,而她在男生的话后,无比希望自己能快点儿成为一个大人。 男生习惯性地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意识到对面有个小孩后把烟放了回去。 视线无意间滑过她搭在桌上的两只手,他看到了小女孩细弱白皙的手臂上被烫出来的几个烟疤。 男生眼中沉了沉,并没有问什么,只是在良久后,他告诉她:“我就在附近住,周末的时候会来汽修店上班,你以后要是有什么事可以来这边找我。” 那还只是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而已,他就给了她全部的善意和尽己所能的帮助。 林书璞点点头:“好。” “还有,”男生胳膊肘撑桌上,身体朝她倾:“小孩子在外面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那些东西里不一定加了什么。” 林书璞迷茫地眨了眨眼睛,低头看桌上还剩半碗的炒河粉。 样子有些不自知的呆萌。 男生低下头笑了笑,其实他的外形偏冷,而笑起来时会让人立刻想到迷人两个字,让林书璞看得有些呆了。 笑完重新抬起头,看着她,说:“只有哥哥除外。” 林书璞把他的话记在了心里,之后的每一天都没有忘记过。 看看时间不早,他从椅子里起身:“走吧,哥哥送你回家。” 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在路上走着。林书璞侧头看了眼,他好高,那年才十八岁的年纪就蹿到了一米八五,她需要把头扬起来才能跟他对视。 她并不知道回家的路,但是记得家里的门牌号。男生把她送到门口,征求她的意见:“哥哥帮你敲门?” 她摇摇头,有些不情不愿地走到门口。 抬起手,临敲门前,她回过头,问:“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男生对着她温和地笑了笑,她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他在路灯底下无比好看的微笑。 温柔得有着抚慰人心的力量。 “我叫罗恕。”他告诉她。 筷子在碗里拨着,嘴巴里填着米饭,脸颊一动一动地嚼。过去那些事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但如果细细地去想,又感觉过去了好久好久,久得她都无法确认罗恕是否还记得曾经在小镇里见过的那个小女孩。 这么多菜她根本就吃不了多少,每道只尝几口就饱了,胃口跟以前一样小。罗恕抽空看她一眼,说:“把米饭吃完。” 林书璞看看还剩下小半碗的米饭,脑子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感觉自己还是在那个小镇里,而罗恕是总会哄她吃饭的大哥哥。她不敢反驳,扒了一大口米饭进嘴里。 嚼了几下反应过来不对劲。 几年时间过去,她早就不再是没长大的小女孩,罗恕也不是汽修店里浑身油污的落魄少年了。 他怎么还在用那么熟悉的语调劝她吃饭? 她扭过头,试着说:“我有点儿吃不下了。” “这碗米饭吃完就不用再吃。” 果然听到了这句话。 曾经十八岁的罗恕跟十岁的林书璞也这么说过。 林书璞愣愣地看着他,心里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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