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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 “如果我在这里死了,我会死吗?” 白色骷髅已经冲到面前。 “当然。”秦始皇清脆道。 苏牧骇出了一身冷汗,伸手摸了摸脸,还真有汗啊。 “这里一切都是真实的,活着是,死了也是。”秦始皇。 白色骷髅扑到苏牧面前。 “金刚不坏。” 苏牧身上泛出金黄色,铛铛铛,几柄生锈的铁刀砸在他身上。 他本来还想把自己实力降低,取得更好的修炼效果。可完全没有这个必要,眼前的骷髅数量实在太多了,简直就是白色骷髅海洋。 莫说保留实力,就算全力以赴,也未必能够撑得住。 而在这里死了,也就真的死了。 “空气炮!” “普通一拳。” 两只长着白色骨翼的骷髅飞了起来。 “此地禁制飞行。” 噗通噗通! 它们砸落在地上。 老秦说得没错,实战果然是提升实力的最好办法。什么泰拳、柔术、跆拳道……放在骷髅堆里打一天,领悟出来的功夫比啥都强。 苏牧得逼着自己大脑高速运转,如果不这样做,他就死翘翘了。大脑有多少潜力,全都激发出来了,而在这种状态领悟的东西,全是肌肉记忆,根本不用思考。 苏牧的战斗技巧在提升,比如金刚不坏的消耗其实很大,并不需要一直保持,关键时刻撑一下就好了。 一段时间后,苏牧累倒在地上。 秦始皇身后的黑衣人用鞭子一圈,周围的骷髅不敢靠近。 “过去多久了?”苏牧气喘吁吁道。 “五分钟。” “才五分钟。”苏牧感觉像一辈子那么长。 “男人在某些时候,会对时间产生误解。”秦始皇。 苏牧道:“让我喘口气,我还能再来一次。” “今天就这样吧,明天再去接你。” 黑衣人用皮鞭在苏牧手腕上一缠,苏牧就感觉身体不受控制,鬼使神差地跟在她身后。 …… 别墅沙发上,苏牧忽然睁开眼睛,手里还拿着手机。 原来是南柯一梦。 等等,为什么我身上好疼? 苏牧解下衣服,发觉身上多了一道道淤青。 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 苏牧开始修炼玄黄炼体功,它能将身体调节到完美状态,可以恢复伤势。 然后又运行长生诀,缓缓进入梦乡。 到了第二天夜里,苏牧正在喝酒,刚拿起一串烤腰子,黑衣人又在面前出现了。 还来! 黑衣人用皮鞭一牵,苏牧又跟着她走了。 等见到秦始皇,苏牧欲哭无泪。 “老秦,我觉得我实力够用,不着急提升。” “开始了。” 秦始皇大手一挥,黑衣人直接用皮鞭将苏牧丢进骷髅堆中。 地上的骷髅爬起来,嘎吱嘎吱声响,向苏牧冲过来。 “空气炮!” 苏牧一个闪身突进,砸开一条通道,从一个骷髅身上抢到一条大腿骨,塞进另一只骷髅的胸腔。 …… 十分钟后。 苏牧被黑衣人牵了回去。 这一次身上的伤势,比上一次更加严重。 苏牧心里悲催啊,我的冰啤酒,我的烤串,我的王者……都离我远去了。 次日黄昏,苏牧走出了别墅。 大家都有些惊奇,能在有太阳的时候看见苏牧,真是一件稀罕事。 苏牧开始了10公里长跑,100个仰卧起床,100个蹲起,100个俯卧撑——被苏牧搁置许久的普通一拳,又开始修炼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像苏牧这样懒的人,给他一张床,他能睡到地老天荒。 可现在如果不抓紧变强,余生自己睡的只能是棺材。 训练完之后,把手伸进箱子里抓一把,抓下来一缕头发。 还真是见效啊。 他冲着天空大喊三声:“我要有头发!” 回头,该让老二买两箱黑芝麻糊了。 大家都有些奇怪,纸侠到底在干啥? 噗通…… 苏牧原地跌倒。 尼玛,又开始了。 倒地时,苏牧已经竖起了中指。 于此同时,美女经纪将一本《人体导电术》送到沈剑云面前。 “这是我买通保洁,从纸侠的别墅内偷出来的。” “特别好。” 沈剑云赶紧接过来,看得非常仔细。纸侠千想万想,也绝想不到,他的秘籍已经到了我手中。 “保洁每天都有机会进去,可以多偷几本出来。” “非常好。” 沈剑云又重复一遍:“今天不要打扰我,我要专心参悟这本秘籍。” 你可以领悟,我一样可以领悟,我沈剑云是最强的。 沈剑云开始专心参悟,已到废寝忘食的地步。 美女经纪再看到他的时候,见他有些憔悴,道:“不如先歇歇。” “不能歇,我是不会放弃的,如果我歇了,岂不是说明纸侠比我强。” 沈剑云是一个执着的人。 …… 苏牧这几天的生活也很规律,乃至称得上勤奋。 勤奋! 苏牧从没想到,这两个字会用来形容自己。 他这也是无可奈何。 白天修炼长生诀入睡,睡醒之后修炼普通一拳,有时候跑着步就被黑衣人牵走了。 他非常怀念曾经的日子,可惜光阴一去不复返,再这样下去,自己和普普通通的小说男主有什么区别。 只专注事业,从不享受生活。 同时,苏牧的实力也在突飞猛进。 一开始他只能坚持五分钟,现在已经可以坚持两个小时,甚至开启无双割草模式。 “老秦,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结束啊。” “等你什么时候,能摘到100节无名指,试炼就可以结束。” “好!” 苏牧已经窜了出去。 我的冰啤酒,我的王者,我的小烧烤……我来了。 放假的动力是巨大的,苏牧像是突然开了buff,主动冲向骷髅群。 他没有开启金刚不坏,因为完全没有必要。身子像是狐狸一般,从骷髅的攻击间隙中窜了出去。 闪避像是狸猫,攻击像是虎豹,跳跃如同羚羊,速度如同脱兔…… 一节节无名指骨被他摘了下来,却不伤及骷髅。 苏牧已经变得好强。 不过收集无名指这个爱好,怎么看怎么有些变态。 第120章 比赛揭幕(二更) 第120章 苏牧不断采摘无名指,一截截无名指像花生一样落在地上。 面前忽然出现一只奇怪的骷髅,普通骷髅是白色的,这只骷髅也是白色的,但不同的是,它微微有些发光。 玩过游戏的都知道,会发光的全都了不起。 “摘掉它的无名指,初阶试炼就通过了。”秦始皇。 这才初阶试炼。 苏牧脚下发力,冲了过去,速度又上一个台阶。 一柄斩马刀挥砍下来,苏牧身子一转,从刀锋下避过,绕到白色骷髅身后,一拳砸了过去。 对方也砸过来一拳,拳对拳,苏牧赶紧收势。 他不能把对方砸碎了,否则试炼就算失败了。 必须保持相同的力量,轻拿轻放,温柔得像解开姑娘的衬衣扣子。 对方的斩马刀抡个不停,苏牧调动自己全部神经,蹂身避过,忽地近身,一记背靠,贴着对方的肩膀撞了出去。 趁对方趔趄的时候,苏牧扑了过去,拿住斩马刀,轻轻一扳,摘下一节无名指。 他双脚一点地,从骷髅群里跳了出来。 把白色无名指递到秦始皇面前。 “不错,七天时间,你已经完成了初阶试炼,这节无名指,就留给你做纪念吧。” “不要。”苏牧忙丢在地上,自己留这干啥,自己又不是变态。 “哈哈哈。” 秦始皇仰面而笑,挥挥手道:“桂花,把他送回去吧。” 苏牧看向黑衣人,难道她就是王桂花。 虽然对一只鬼魂,苏牧不会有其他心思,但不得不承认,这只鬼差还是蛮漂亮的。 她气质高冷,偏偏对秦始皇言听计从。 大佬就是大佬,身边永远有听话的漂亮妹子。 苏牧有些羡慕秦始皇,相比之下,自己就差点意思。 王桂花牵着苏牧回来,过程中不发一言。 苏牧回归身体,发现自己躺在别墅的沙发上。 相比之前,今天身上几乎没有什么淤青。 苏牧摊开双手,有一种满足的力量感。 持续七天的训练没有白费,苏牧的基础实力和对力量的运用,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不要再聊战斗技巧这种东西了,每天都和一千只骷髅搏斗,就算个傻子也会养成类似野兽的战斗本能。 现在,苏牧的短板彻底补齐。 而第三轮比赛,也已经近在眼前。 …… 明天就要比赛了,今天苏牧没有修炼,窝在别墅里,喝喝啤酒,吃吃烤串,玩玩游戏……这其实也是某种训练,唉,自己真是一个闲不住的人。 下午的时候,保洁员来到别墅内打扫卫生。这里的卫生有保洁负责,每天都是固定时间过来。 不过以前一直是个阿姨,今天是个大叔。 “今天怎么是你,之前那个人呢?” “偷东西,被抓起来了。”保洁大叔道。 “怎么会偷东西呢?” “唉,听说是先偷书,换了一些钱,心思就越来越大,顺走了一位姑娘的耳环,她也不知道那耳环要值十几万,对方报了警,然后被抓进去了,听说要叛好几年。”保洁大叔道:“不过你放心,我手脚特别干净,不是咱的东西咱不碰。” 苏牧心想,书有啥好偷的,我这里好多书,我都没法处理。 他指着地上散落的秘籍道:“大叔,你帮我把这些处理了吧?” “怎么处理?” “丢了也行,卖废品也行。”苏牧知道,类似这种保洁,都是比较辛苦的,卖些纸张破烂,可以换一些钱。 当然,家里有好几套房收租的例外。 保洁大叔找了个纸箱,把地上散落的秘籍都收起来了,抱着纸箱离开别墅。 沈剑云走出了别墅,他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眼睛布满血丝,头发有些枯槁,脸皮是灰白色的。 最近他一直在研究《人体导电术》,七天了,啥收获也没有。 如果不是因为明天就是比赛的日子,他仍不愿走出别墅。 因为走出就代表认输了,纸侠能做到的事,自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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